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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2019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5来源:国际交流处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2019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拔录取工作已告一段落,尚有部分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未推荐足额教师。为进一步压实中方合作院校在孔子学院建设中办学主体责任,满足孔子学院发展的需要,孔子学院总部将组织补充推荐2019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9年6月25日-6月30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本次补录可以申请非合作院校的岗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二)单位审核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中旬前通知申请人。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五、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7月13-1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书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王艺霏2469350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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