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科技厅、沈阳市科技局《关于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科研团队和科研团队所在单位综合考核,拟聘用科研助理岗位人选公示如下:安鹤。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任何个人和单位(单位请加盖公章)都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科学技术研究院反映。
电话:024-24692873
Email:kjc@sjz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人力资源处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