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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5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08年度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按照辽宁省外国专家局做好“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要求,请结合本学科的实际,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所有申报的项目均统一使用国家外专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由软件生成的数据。同时报送电子版。
    由于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比较紧,请务必于10月16日下班前将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注:系统软件请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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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金老师
        电  话:2693
       电子邮件: wbsjzu@163.com

附:关于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际交流处
                                                       2007年10月15日


                      关于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辽外专 [2007]43号

各市外专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08]166号)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领域
    各市外专局、省直有关部门应依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辽宁”三大任务,结合“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根据各地区、行业的经济发展重点、社会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科技攻关等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组织申报项目计划。具体申报领域如下:
    (一)农业领域,申报能加强粮食生产、推进精品畜牧业发展、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项目。支持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引智项目。支持实施“一村一品”、引智示范村、国家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加大对节能技术和风能、太阳能的利用等生态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我省经济走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加强以突破战略高技术、关键技术瓶颈、重点基础研究为目标的聘请专家工作,提升科研综合管理水平,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
    (三)重点支持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项目。如数控机床及工具研发和生产、发电和输变电设备研发与制造、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制造、船舶制造、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和新材料产业,促进精细化工材料、粉末金属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纳米级金属材料、特种功能材料和复合材料等技术及产品。
    (四)重点支持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和东欧和独联体国家专项项目。围绕传统产业信息化、软件出口管理、信息安全、通信技术及电子商务软件研发等,培养高层次、国际化和复合型软件人才。支持引进信息、能源、生物医药、生态环境和农业领域中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生产技术及超硬合金、合成和复合材料、陶瓷材料等的加工工艺技术。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做好调查研究,摸清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对国外智力的需求情况。精心筛选,积极申报,切实申报并培育出一批引智含量高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项目。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15日。
    (二)所有申报的项目均统一使用国家外专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由软件生成的数据。对未采用软件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无系统软件的单位可向省外专局索取。
    (三)请各市外专局及省直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和项目申报软件要求的各项内容。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如项目申请表和项目申报软件内容不一致的,在利用项目管理软件审批时,将不能通过。
    (四)专家组织项目,即寻找专家项目,是通过国家外专局网上洽谈系统与国外专家组织联系,最终确定专家人选而实施的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网上洽谈系统批复的项目使用附件二填写项目申请表,但可以不填写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五)对于非专家组织项目,即普通项目,请按附件二填写项目申请表;产学研项目是高等院校中的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高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中聘请外国专家的项目,请按附件二填写项目申请表;农业引智推广示范项目,请按附件四填写项目申请表。
    (六)对于国家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荐项目,除了填写附件二外,还要填写经费预算表(见附件一)和国家重点项目简介(见附件三),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以及相关被列入国家、省内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的立项批文复印件,并报送word电子文档。
    三、准备项目申报论证汇报
    请各单位做好准备,省外专局将于10月中旬召开一次项目申报论证汇报会,详细论证申报的项目,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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