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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学院办公室主任、学办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20来源: 点击:

根据《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公开招聘学院办公室主任和学办主任,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和聘任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建筑与规划学院办公室主任、理学院办公室主任、设计艺术学院学办主任。 三、招聘范围 现在岗在聘的教学、教辅人员及党政管理干部。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熟悉相关岗位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工作塌实,勤奋好学,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 学历及工作年限一般具备以下条件: (1)学院办公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获得硕士学位且工作二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且工作三年以上;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应获得硕士学位且工作一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且工作二年以上,本科毕业工作三年以上)。 (2)学办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获得硕士学位工作二年以上,从事学生工作一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从事学生工作一年以上;本科毕业工作四年以上,从事学生工作二年以上;(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应获得硕士学位且工作一年以上,从事学生工作一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且工作二年以上,从事学生工作一年以上;本科毕业工作三年以上,从事学生工作二年以上)。 2、业务条件 (1)学院办公室主任:能独立负责办公室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与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够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总结、调研报告或代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 (2)学办主任:能独立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够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总结、调研报告或代表与学生管理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 3、年龄和身体条件 (1)新任学院办公室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新任学办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五、其他规定 被聘为学院办公室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和学办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人员,按照实职党政管理干部管理,并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07年3月27日,报名人员请附相关材料。 七、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机关办公楼405室 电话:024-24690165 024-24690166(传真) e-mail:zzb@sjzu.edu.cn 附:应聘申请表下载:关于公开招聘学院办公室主任、学办主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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