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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31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辽科协发〔2003〕9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等工作,加速学科发展和科技进步,促进人才成长,省科协定于现启动200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成果内容及形式 成果内容包括理、工、农、医和交叉学科类的学术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类、学术著作类和科技建议类。学术论文包括国家正式期刊发表和未公开发表,未公开发表主要面向我省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新产品研制、技术研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学术论文。 二、申报对象 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中直单位等社会各领域科技工作者。 三. 申报时间 2007年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到2007年3月5日,请将申报材料两份(附电子版)报到科技产业处。 四、申报程序 本次学术成果评审由省级学会、各市科协负责统一征集,按学术成果类别(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技建议)分类报送,省科协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报送。 按省科协规定,本次土木建筑方面的学术成果(内容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技建议等)由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负责统一征集。并负责对征集的学术成果进行筛选。但非省土木建筑学会个人会员不能参与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评选(如想参选须先履行入会手续,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缴纳30元/年的会费,在成为个人会员后方可参与评选)。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为2005年~2006年间撰写、发表和出版,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省地域。 2、申报者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大小复印,并有认定部门盖章生效,附在申报表后。申报材料上报一份。 3、发表的论文类成果要将复印件(包括内容和版权页)由上报单位认定真实并盖章。未公开发表论文要按期刊发表论文格式要求撰写上报(题目、作者、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4、学术著作必须是出版社正式出版。著作类的成果奖申报需附原著作一部。 5、科技建议成果必须是已被有关部门、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并出据相关单位采纳证明。 6、每位申报者最多可以申报两项成果。参评成果要按顺序注明作者,但不能超过4人。 六、评选程序 由省科协、省人事厅联合成立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按照制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通过初审、初评、交叉复评、终评等四个评审程序,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 七、收费与证书发放 申报学术论文类和科技建议类的学术成果奖交纳评审费每篇50元,学术著作类评审费每部100元。获奖学术成果由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颁发奖励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73 E-mail:kjc@sjzu.edu.cn 附件一: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 附加二: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会员登记表 以上附件详见科技产业处相关表格下载网页 科技产业处 二OO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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