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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体检安排

发布时间:2006-10-26来源: 点击:

体检时间:2006年10月31日星期二早8:30时 体检地点:校医院 体检要求 :1.因需验肝功、血糖,体检时需空腹。 2.请各位老师按照“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要求填写好“体检表”,贴好照片,持“体检表”体检。 3.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留在体检地点,待体检结论得出后统一返回各单位。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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