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新闻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8-02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度重点研究基地的273个重大研究项目向全国高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重大项目的名称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阅,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2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6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新主楼A区205室),刘杰、钱选 同志联系。电话:010-58802730,58809876,58803011(传真),《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010-62514340。   五、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28日,投标者须在此日期前将《投标评审书》一式9份(含原件1份)送至科技产业处。学校将统一报送投标文件。 联系人:周琳 魏溯华   邮箱:kjc@sjzu.edu.cn   六、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今年开始,申报的基地项目评审不通过者,不再重新论证予以立项。 科技产业处 二OO六年八月二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