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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19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战略部署精神,促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理论研究、理论创新的积极性,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为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省社科联决定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及基础理论的学术前沿性问题进行课题立项。通过立项课题整合研究资源、提高研究质量,引导和推进学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为辽宁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参照国家规划办和省规划办的立项课题指南,重点参照《2006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课题名称可以自定。2006年度立项课题为300项。申报者在申报时,请注意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在选题方面突出对我省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的特点,同时兼顾基础学科基础理论的研究,有针对性地进行申报。 2、选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力求深入回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应用性、对策性问题研究;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鼓励研究者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鼓励对有典型意义的个案进行细致地分析研究;对实践规律进行理论分析和概括;对基础理论的前沿性问题予以深入研究;鼓励各申报者开展跨学科的综合研究。研究必须强调学术规范,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3、课题立项每年进行一次,课题研究成果要在一年内完成,即当年的6月份始至第二年6月止。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未完成者,一般不再申报2006年度省社科联课题。   4、各申报推荐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发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申报省社科联课题。各省级学会、市和县(市)社科联立项的课题或正在申报的课题,可以同时申报省社科联的立项课题。提倡各省级学会组织力量协作攻关,并以课题研究带动学会的学术活动。 5、课题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申报(特殊情况可个人单独申报)。   三、课题立项 省社科联组建课题立项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课题立项后,以书面通知课题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处和本人。本立项课题无资金资助,有条件的单位根据本立项课题可给予经费资助。 四、课题验收、结项 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调研与文字工作,并于2007年5月底前将课题成果一式3份报送省社科联科研部。经专家组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准许结项,并在课题结项的基础上,另评出等级奖项若干项。对验收合格和获奖的课题成果,按课题组成员分别颁发课题结项证书、奖励证书。 省社科联对优秀科研成果摘要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为决策提供参考,推荐在《理论界》杂志发表。 五、申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06年7月24日止。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为: ①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申报表》(一式3份);   ②《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   ③《推荐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附电子文档)。   课题申报材料可自行从“辽宁社科联网站”上查询并下载,也可向省社科联科研部索取。《申报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印制一律使用A4纸。网址为:www.lnskl.gov.cn 联系人:周琳 联系电话:(024)24692873 电子信箱:kjc@sjzu.edu.cn 科技产业处 200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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