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新闻

关于开展第十七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16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学科点: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及聘任办法》(沈建研字[2004]32号)及《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及聘任办法的补充规定》(沈建学科字[2006]22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学校拟开展第十七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工作。 凡符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基本条件的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人员均可申请。申请者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审批表》和《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学科点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员须将申请材料报其所在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非学科点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员可直接将申报材料于2006年6月23日前报学科发展建设处,由学科发展建设处分别送相关单位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由申请学科依托单位汇总后于2006年6月27日中午前报学科发展建设处。 (联系人:寇福生 联系电话:024-24693737) 附件:1.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及聘任办法 2.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及聘任办法的补充规定 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审批表》 4.《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内容详见学科发展建设处网页)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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