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新闻

关于申报2005年度沈阳市科技振兴奖、2006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08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沈阳市科技振兴奖实施办法》和《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规定, 现将2005年度沈阳市科技振兴奖和2006年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是2004—2006年通过市级或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办理市级科技成果登记,并未获得过市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对在鉴定年限以外完成的,现已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并从未获得过市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年限。 二、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上在线填报《沈阳市科技振兴奖申报书》、《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和《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行业评审项目表》, 网址:http://www.syscg.gov.cn。申报项目材料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申报人从网上下载打印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三、要求各申报人在网上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注意技术保密,尤其不得涉及国防、军工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用语,如填写的不详、不实或技术泄密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四、另附申报书面材料: 科技振兴奖(项目):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2、项目实施报告;3、200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和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和计算方法。 科技振兴奖(个人):1、个人事迹报告;2、国际权威机构和国家各级机关颁发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科技进步奖: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2、查新检索报告;3、应用或引用证明及经济效益证明(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4、技术工作报告、主要论著复印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规格大小应与申报书一致(A4纸), 材料报送时装订成一册, 装订后的材料不需另加封面。 五、申报时间截至2006年5月24日17:00,项目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报科技产业处 联系人:周 琳 电 话:2873                          科技产业处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2006年度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6年度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知